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31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14日召开。
建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成立大会筹备组,负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