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议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4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教委主任覃伦富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教育工作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调整教育布局、提升教育质量、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举措有力,较好地履行了职责,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仍存在法律法规的宣传较为薄弱,城乡教育差距仍然明显,教育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学校管理应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加深对素质教育科学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尊师重教,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的落实,加强贫困生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审批和发放程序,做到阳光操作。
(二)继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强调研,从长计议,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全区各镇街的人口发展规模、人口流向、生源状况等动向,加快推进新一轮布局调整,着力解决学?!叭胙选薄叭朐澳选薄按蟀喽睢蔽侍猓?,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避免教育资源闲置浪费。要针对留守儿童多和偏远地区上学路径远等特点,努力办好寄宿制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生活老师,切实加强寄宿学生学习和日常生活的管理。要统筹考虑职业学校的定位和专业设置等问题,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大力推进校校联合、校企联合。要高度重视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私立幼儿园办学行为,健全进退机制,促进幼儿办学良性、优质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互助模式,充分发挥互助共同体在促进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管理理念转变、师资队伍水平提高等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规范教师流动机制,探索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办法,发挥骨干教师在农村学校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提升农村学校整体素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三)继续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和服务水平。继续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招聘优秀教师和培训、继续教育的力度,健全 “外引内联”“上挂下派”的提升机制。严格核实教师实际在编在岗人员,避免在编不在岗、超编脱岗现象,保证教师队伍长期稳定。要抓实教学常规和教科研工作,加大教育教学督导评估、质量检测力度,加强教师合作交流,积极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着力提升中学办学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各级学校校长、教师的层级目标考核考评机制和职称评聘办法,优化校长、教师、班主任队伍教育管理,进一步形成敬业奉献、静心治教和团结奋进的良好师风及校风。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乘车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增强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把米、油等食品采购质量关和食品流通许可质量关,合理安排膳食,杜绝将学校食堂作为创收途径,确保学生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健康成长。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开展消防、避震、防溺水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要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明确校园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平安。要建立疫病的防控、预警机制,探索心理辅导有效方式,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同时,要构建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下次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