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德林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大足人大发〔2015〕1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谢德林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谢德林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德华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通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 才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智凤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14日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政府
有关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