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足区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的决议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大足区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
使用计划的决议
(2015年9月23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荆勇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该方案,决定批准大足区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
会议认为,大足区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计划,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体现了科学性和可行性。
会议要求,区政府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履行还款责任,维护政府良好信誉。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