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黄珍扬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调研组《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区政府及审计部门坚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主题主线,密切关注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重要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地揭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大政策贯彻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审计工作扎实有效,在推进廉政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对政府性债务审计监督、防范屡审屡犯及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审计信息公开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整改力度。对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区政府要加强整改落实,督促限期整改。研究制定办法和措施,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屡审屡犯等长期存在的问题。
二、扩大审计范围。以财政资金为主线,逐步实现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面覆盖。
三、突出审计重点。以财政预算支出、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民生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理、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等为重点,加强审计监督。
四、加强审计公开。建立健全审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将所有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将办理情况,在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书面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