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9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9日举行。
建议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组,负责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