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19-00048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9-09-16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2.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委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3.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4.领导或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人事任免权;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根据大足委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处级机构8个,分别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信访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内设科室10个?;卦谥叭嗽?9人(其中:厅级领导6人、处级领导37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6人);离退休干部6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20.91万元,支出总计1,920.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0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全区提高了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标准;二是2018年7-12月普调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基本离休费标准;三是各类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四是发放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20.9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30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全区提高了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标准;二是2018年7-12月普调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基本离休费标准;三是各类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四是发放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9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2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0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全区提高了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标准;二是2018年7-12月普调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基本离休费标准;三是各类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四是发放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其中:基本支出1,372.64万元,占71.46%;项目支出548.28万元,占28.5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2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0万元,增长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7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一是全区提高了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标准;二是2018年7-12月普调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基本离休费标准;三是各类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四是发放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2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0万元,增长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7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一是全区提高了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标准;二是2018年7-12月普调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基本离休费标准;三是各类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四是发放了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96万元,占75.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97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2)教育支出3.73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9.78万元,占17.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35万元,增长52.37%,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老同志健康疗养费发放标准提高;二是普调了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标准;三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四是发放了死亡抚恤金和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6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62.07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7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5万元,增长20.9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普调;二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79万元,下降32.43%,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相关制度,公车运行费大幅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61.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14万元,下降52.8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8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和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镇街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61.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8万元,下降51.34%,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在派车范围的,坚决不安排公车。
公务接待费13.44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地人大来足考察调研,上级人大来足视察指导工作、召开片区会议等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6万元,下降61.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6万元,下降54.44%,主要原因一是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1415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98元,车均维护费1.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卦诵芯呀仙夏昃鏊闶跎?4.79万元,下降32.4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车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18年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均较上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用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项目支出金额较大的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两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人代会议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为确保当年人代会议顺利圆满召开,我办特申请设立“人代会议经费”这一项目。该项目预算资金为180万元,财政批复资金为180万元,实际使用111.6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所需支付的会议补助、会场租赁、资料印刷、广告宣传等费用。
(2)“区人大代表2018年度活动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充分发挥区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优势,特申请设立该项目。该项目预算资金为96.3万元,财政批复资金为96.3万元,实际使用9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区人大代表履职补贴(3000元/人/年)等。
2、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
(1)人代会议经费绩效目标设计及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安排,2018年计划召开人代会议2次,实际召开人大会议1次,出列席人员约450人,时长为5天,组织召开会议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人代会上,出列席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了区长、决定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更名及通过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2)“区人大代表2018年度活动经费” 绩效目标设计及完成情况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活动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区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及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基本要求是一年内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议发言不少于1次,提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意见至少1条;闭会期间每季度参加各项履职活动不少于1次;一年中参加学习培训至少1次。全区317名区人大代表均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并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上进行了履职登记。在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提出口头建议意见若干;在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书面建议意见280余条。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了群众的“代言人”和“发言人”,群众对人大代表的信任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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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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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人代会议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娟,1359466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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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区人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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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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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180 |
总量 |
111.65 |
62.03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0 |
其中:财政资金 |
111.65 |
6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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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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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人代会2次 |
召开人代会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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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召开人代会次数 |
2 |
1 |
50 |
经研究决定当年不召开年中人代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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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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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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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区人大代表2018年活动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娟,1359466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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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区人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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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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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96.3 |
总量 |
96.3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96.3 |
其中:财政资金 |
96.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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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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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代表积极认真履职,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各代表联系组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下村走访、学习培训等活动,收集民情,反映民意,提升履职能力。 |
代表积极履职,提出书面建议意见270件,口头建议意见若干;各代表联系组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各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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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开展各类履职活动数量 |
区人代表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参加各类绿植活动不少于1次 |
每位区人大代表均按要求参加活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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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培训数量 |
一年中参加学习培训至少1次 |
每位区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至少1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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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调研,提出建议意见数量 |
每名代表提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意见至少1条 |
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书面建议意见268条,闭会期间收到书面建议意见2条,口头建议意见若干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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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6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