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5-05-22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潘浙勇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大足人大发〔2015〕13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潘浙勇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潘浙勇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
刘 远的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邹文兰的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经济城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