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5-07-31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贾金花等40名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大足人大发〔2015〕22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贾金花等40名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贾金花、罗上碧、覃帮明、何 平、陈善禄、郑圣菊、胡明光、蒋银春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棠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亮儒、黄 亚、杨夕黎、刘晨雨、周雪莲、李文菊、谭玉明、胡媛媛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龙岗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徐太轩、陈善荣、李富全、高 玲、柴红云、李世红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龙滩子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红梅、李伯军、杨现青、陈华强、唐光田、黄 琼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叶 权、李加晏、李光春、肖廷孝、陈启来、罗光华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通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现平、陆 勇、谭泽东、杨克强、曾宏图、周 蔚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智凤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