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6-01-22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邢文川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邢文川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大足区人民法院: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 科的提名,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邢文川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文胜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永强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田 勇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 军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李 军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邓 泽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