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人民检察院: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 权的提名,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罗洪亮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18日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