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6-04-20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何永忠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区长周少政的提名,经
席家庄的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汤 伟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何永忠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 山为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抄送:区委、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