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17-05500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发文日期:: | 2017-06-30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陈宏等五十五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宏等五十五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大足区人民法院: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 科的提名,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陈 宏、陈正均、陈中万、邓 冲、邓世亮、邓施琴、杜洪雨、谷明朗、黄 宏、易冬玲、蒋春秀、蒋有会、康存贵、旷万才、黎 春、黎成禄、李国民、李吉明、李书碧、李义梅、李 志、廖红玉、陆俊年、龙明辉、龙秋蝶、雷施楠、雷 婷、刘亨平、郎 艳、钱 斌、卿胜全、唐俊良、唐可芬、唐良鹏、王建新、王学明、王龙江、王鹏程、王亿军、徐官敏、徐仁格、徐元开、夏俊国、夏远刚、杨德才、杨家顺、杨 玲、杨 洋、张克勤、赵 琳、赵弋竺、周 磊、周用理、张天剑、张正超等55名同志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