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委员会:
朱福荣同志因工作调动,书面提出辞去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申请。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25条的规定,经2020年7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
朱福荣同志辞去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