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免去李明春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监察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经2021年7月3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李明春的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