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21-00044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0-19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孙琳同志任职的通知
大足人大发〔2021〕36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孙琳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经2021年9月27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孙琳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
孙琳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