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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人大
发文日期:: 2012-06-28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代表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足人大办发201223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代表活动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人大代表活动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代表联系组的活动。整个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每次活动计划和小结及时上报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联系人:李春晖

话:43737683 箱:31936139@qq.com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代表活动指导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626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协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626日印发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代表活动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代表法》、《重庆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的规定,现就2012年人大代表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区委同步、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的原则,紧紧围绕“成渝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和常委会审议议题,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活动思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二、活动内容

围绕“现代宜居城市、国际旅游城市、生态经济城市、开放门户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和构建“大开放、大城市、大工业、大旅游、大物流、大统筹”等中心工作,依法开展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主要抓好四个活动:

(一)学习培训活动

1.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和镇(街)人大(工委)主席(主任)如何履职等课题,组织开展新任区人大代表培训。各镇(街)人大(工委)主席团要组织代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知识。结合视察、调研、评议、执法检查、审议等活动,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学习,特别注重财政、经济、审议、统计等方面知识的摄取,增强依法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2.保障代表知情权。落实市、区人大常委会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向代表提供《公民报》、《公民导刊》、《人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公报》等有关信息资料,通报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活动安排、全区及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二)依法履职活动

3.组织代表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濑溪河流域综合整治、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全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水利建设和管理、经开区工业经济发展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镇(街)人大(工委)主席团要采取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联动的方式,围绕“156”奋斗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精心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促进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4.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集中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法院判决生效案件执行难问题、近年来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如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以及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以期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一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金点子)。镇(街)人大(工委)主席团要认真组织代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一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金点子),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报告,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助推相关工作开展。

5.组织代表参加评议和执法检查等。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的执法检查,开展对科委、民政局、土房局、水务局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镇人大要根据实际,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听取本级政府的有关专项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政府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

6.督办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出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分期分批对325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主任会议己列出三个方面的建议由副主任分工督办,以点带面推进办理工作。镇人大主席团对人代会中提出的建议要强化督办,采取适当的方式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

)联系选民活动

7.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上下联动,以代表联系组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市、区人大代表开展走访基层单位、走访选民活动,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每年走访活动至少1次,要通过走访,倾听选民的呼声,关心选民的疾苦,体察选民的情绪,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帮助选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与问题。

四)宣传引导活动

8.开展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区人大常委会将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建立人大网页平台,开辟代表工作、代表风采专栏,传递代表活动信息。将运用报刊、电视、橱窗、简报、短信等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亮点及成效、典型事例和人物。各镇(街)人大(工委)主席团每年拟推荐12名代表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我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

9.组织优秀代表建议的评比。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出台优秀建议评选办法,年底对优秀建议予以表彰通报。镇(街)人大(工委)主席团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倡导人大代表争先创优,营造人大代表在助推政府工作中引领带头作用的浓厚氛围。

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开展以下七个活动:

一是3·12植树节,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开展人民公园的后续建设。

二是3月下旬,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代表工作、代表活动等,开展《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座谈会。

三是上下联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4月组织开展“万名代表送法律——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20周年‘法治宣传周’活动”,宣传我区“十二五”规划和“156”新大足的发展思路、阶段性成果,了解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新期待、新要求,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四是4月底,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和镇(街)人大(工委)主席(主任)如何履职等课题,组织开展对新任区人大代表培训。

五是上下联动,5-7月,以“进万家门、纳万众言、助万家和——万民代表大走访”为主题,利用“人大代表之家”,组织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收集梳理意见建议,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切实推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六是5-10月,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完善代表活动制度,促进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化化。

七是11月前后,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代表出席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市四届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选举权。

三、活动要求

一是各镇(街)人大(工委)主席团要按照《代表法》和《重庆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的规定,利用“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代表活动,并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二是代表活动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为主,以区人大代表联系组或小组为单位,一般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经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联系,也可以组织代表在本区跨行政区域进行考察学习。

三是代表要按照规定参加活动,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率先做出表率,积极参加本联系组的活动。

四是在视察等活动中,代表可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提出的建议,属于本级有关部门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属于区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代表按规定填写代表建议专用纸,上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交由区级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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