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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人大
发文日期:: 2012-08-03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大足人大发〔201226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各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人大宣传工作,提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学先进、超先进、创佳绩”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有效地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权利的高度统一,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有利于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准确把握人大的法定地位和职责,不断巩固和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群众基础,更好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二)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本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人大作为国家的各级权力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重要职权,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民主、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区、镇两级人大在实施依法治区进程中扎实工作、彰显作为。

(三)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是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需要。人大由选民选出代表组成,根植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有利于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代表履行职务和各级人大行使职权情况,促进广大群众知情参政,维护其合法利益,更好地反映自己的意愿,促使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更加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想人民群众所想、办人民群众所盼,推动人大工作出实效。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进一步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实效

(一)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涵、本质特征和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自觉维护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人大“三会”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

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主任会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主要形式,是人大宣传工作的重点。宣传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在突出会议主题和审议内容上下功夫,着力反映会议审议和民主决策过程、人大代表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等情况。宣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根据会议内容,采取程序性、实质性和专题性相结合方式,既全面介绍会议概况,又重点报道重要议题审议情况,真实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同时,强化对“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报道。宣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抓住重点,简洁明了。

(三)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宣传。紧密围绕区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情况,广捕新闻信息源头,精心策划,实施系列报道。坚持正面宣传导向,重视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人大监督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的采访追踪,使权力机关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客观反映监督实效。加强“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宣传,着重反映“一府两院”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新成果,突出报道“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进一步关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重点地宣传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事例?;骨舜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报道。切实做好镇、街人大工作宣传。

(四)加强对人大代表工作的宣传。深入推进区、镇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执行代表职务情况宣传,加强对代表就各方面工作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为民解决实际问题,“一府两院”接受代表监督、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等情况的系统报道,大力宣传市、区、镇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尤其是联系选民、自觉接受监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新大足科学发展过程中建功立业的优秀代表,赢得全社会对代表和代表工作的更加重视和支持。

三、落实措施,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人大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保障。区人大常委会将人大宣传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定期召开全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宣传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建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一府两院”、各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和区内新闻媒体有关人员组成的全区人大通讯员队伍;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人大宣传工作,构建“宣传信息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大力配合、镇街人大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全力支持”的“大宣传”格局。

(二)建好平台。区人大常委会举办《人大工作》、《大事记》、《情况通报》、《信息参阅》、《公报》等刊物,开通区人大常委会信息网?!度舜蠊ぷ鳌肥乔舜蟪N岬淖酆闲钥?,主要刊登人大理论及基本知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动态、镇街人大、代表风采、自身建设、上级人大、他山之石等内容?!洞笫录恰分饕欠从城舜蠹捌涑N?、区人大机关、区人大代表履行人大工作职责的重要活动、事件、荣誉等内容?!肚榭鐾ūā分饕乔舜蟪N崃斓冀不?、参加区内重要活动及会议、市人大会议精神等内容?!缎畔⒉卧摹分饕峭ü舜笮畔⑼?、信访及调研等渠道获得的需要及时报告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重视或批示解决的反映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豆ā分饕乔舜蟪N崛寤嵋榍榭龅饶谌荨?/SPAN>区人大信息网设置“要闻”、“主任之窗”、“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代表意见建议”、“镇街人大”等栏目,综合反映全区人大工作。

(三)加强队伍。以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通讯员队伍为目标,广泛动员和引导具有一定写作基础、热心人大新闻事业、善于思考、勤于动笔的同志进入人大通讯员队伍,并使之成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骨干?;弥泄厣缁嶂饕謇砺酆腿嗣翊泶嶂贫任渥巴纺裕欢虾皇邓枷肜砺刍?;加强对人大知识、法律法规、写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大思维、人大语言撰写高质量文稿的能力;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座谈交流、外出学习等方式,开阔眼界、拓展思路,不断研究和探索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新思路;安排人大宣传工作者参加人大各种活动,为他们采集信息、第一时间捕捉有价值的新闻、及时宣传人大工作创造条件。

(四)健全机制。建立与区内新闻单位联席机制,保持经常性沟通交流,研究部署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建立与市人大宣传主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支持,主动向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重庆日报》人大专栏、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信息》、《公民报》、《公民导刊》等市级以上媒体投稿,形成上下联动、报刊网络并行的宣传态势。建立人大宣传策划机制,根据市人大宣传工作阶段性要求,结合区人大及常委会重点工作、代表履职等情况,科学研判谋划宣传重点、特色课题,精心组织采编。建立稿件审查机制,规范稿件的报送程序,严格稿件的审查,确保稿件的质量。建立宣传信息工作考评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在区级及以上刊物、新闻媒体刊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多写稿、写好稿,实现人大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开创人大宣传工作新局面。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人大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2.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3.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2730

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副巡视员、调研员。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经开区,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730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重庆市大足区人大通讯员(以下简称“通讯员”)队伍作用,规范通讯员管理,进一步提高人大宣传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讯员的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及人大工作;

(三)有较强的写作和组织联络能力;

(四)具有新闻摄影等技能。

第三条 通讯员的职责:

(一)积极围绕以下重点采编组稿,开展人大工作宣传:

围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管理国家、人民当家做主,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围绕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内容开展宣传,反映人大的工作,体现人大的作用,展示人大的形象;

围绕代表活动,大力宣传各级人大代表在行使权力、联系群众、参与民主决策、依法履职、发挥带头作用的情况;

围绕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大力宣传工作落实成效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围绕代表履职,宣传市、区、镇人大代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

围绕基层人大工作,宣传镇街人大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投稿,区人大机关刊物网站将择优采用,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信息》、《重庆日报》人大专栏推荐稿件。

(三)积极主动向新华网、中国人大网、《公民报》、《公民导刊》、《大足日报》等网络报刊投稿。

第四条 通讯员的聘任

(一)各单位推(自)荐通讯员,经审定后予以聘任,聘期五年;

(二)通讯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时,可由推荐单位予以调整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履行聘任手续。

第五条 通讯员的考评

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负责通讯员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将对撰稿、组稿、发稿、采用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工作成绩突出的通讯员,报经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后,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表彰奖励的通讯员,可优先安排外出培训和学习考察。

第六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域名:http://qrd.dazu.gov.cn/,以下简称人大网站)建设和规范运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人大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ぬ趵返扔泄毓娑?,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大网站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唯一官方网站,是开展人大宣传的重要窗口、服务人大代表的重要载体、展示人大形象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在人大网站工作中的职责如下:

(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人大网站建设和管理。

(二)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具体承办人大网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根据人大网站的发展需要适时提出发展规划,对涉及人大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大网站信息的更新、日常维护和监控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大网站主任信箱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按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转相关委室或部门(单位)办理。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提供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活动和委室活动信息、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

第三章 编审发布

第四条 反映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信息,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组稿或提供材料由宣传信息中心负责编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核稿,经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签后发布。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开展的活动信息,由各委室(中心)组稿、核稿,经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签后发布。

第六条 各镇(街)人大报送的信息,由所在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初审后,再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审签后发布。

第七条 人大网站发布信息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载有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定期对人大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按季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和服务作用,努力提高我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水平,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

(一)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

(二)镇(街)人大主席团(工委);

第三条 考核范围

向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送宣传人大工作的稿件等情况。

第四条 目标要求及计分办法

(一)目标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每年向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送稿件数50篇以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镇街人大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分别报送稿件10篇以上,同时积极撰写高质量的稿件直报区级及以上媒体。

(二)计分办法

1.被区人大机关刊物网站和区级媒体采用的一般稿件每篇(下同)计1分,典型性、经验性的稿件计3分,《信息参阅》采用的稿件计5分;被市级媒体采用一般稿件计5分,典型性、经验性的稿件计10分;被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信息》普刊采用稿件计15分、专刊采用稿件计20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一般稿件计20分,典型性、经验性的稿件计25分。

2.以上稿件被领导批示的,按对应层次1倍加分。

3.在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稿件,分别计25分、20分、15分;获市人大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的稿件,分别计30分、25分、2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稿件,分别计35分、30分、25分;获国家级人大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的稿件,分别计40分、35分、30。

被评为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别计30分和20分。被评为全国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别计40分和30分。

4.同一内容的稿件被不同层次或同一层次的媒体采用的,或不同单位合作完成的,或同一作品在全国、全市评选中都获奖的,分别计分。

第五条 情况通报

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于每月底前将被采用稿件复印件交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信息中心进行审核登记,并适时通报。

第六条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先进以宣传人大工作的稿件被采用得分数为主要依据(未完成目标要求的单位不参与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第七条 评选先进集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度重视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有分管领导,有责任人员,有计划安排,有工作总结;

(二)人大工作信息报送经常、及时、全面;

(三)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干部职工参与人大宣传工作积极性高;

(四)宣传人大制度形式多、效果好。宣传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

第八条 评选先进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宣传意识和责任意识强;

(二)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第九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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