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3-09-27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文胜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大足人大发〔2013〕25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文胜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科的提名,经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刘永胜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9月26日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区检察院、
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