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4-05-19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旁听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旁听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
公 告
〔2014〕第2号
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
旁听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五楼常委会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依法加强玉滩水库水源?;ひ榘浮钒炖矸桨傅谋ǜ?;
(三)人事任免;
(四)其他事项。
三、旁听人数及申请时间和方式
旁听人数:本次会议确定旁听人员3名。
申请时间:
申请方式: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单位或村(居)委员会介绍信(需加盖公章),前往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05室)报名。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旁听人员。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在大足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均可申请旁听会议。
(二)旁听申请被接受的申请人,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于
(三)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发给旁听证和大会有关文件。会议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旁听证按时签到进入会场,并在大会专设的旁听席就坐。
(四)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安排,认真参加旁听活动。如有违反者,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意,可以取消其旁听资格。
(五)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六)未尽事宜,请向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咨询。
联系人:刘放
电话:43762963
特此公告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