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5-04-17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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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有关事项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有关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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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14〕92号)批复,撤销大足区双路镇、通桥镇、智凤镇,设立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撤销双路镇、通桥镇、智凤镇人民代表大会,双路镇、通桥镇、智凤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双路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自然免去、通桥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自然免去、智凤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自然免去;设立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桥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智凤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原双路镇、通桥镇、智凤镇人民代表大会,双路镇、通桥镇、智凤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依法履行至双路、通桥、智凤街道新机构成立时止。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