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 | |
发文日期:: | 2015-11-27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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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大足人大公(2015)13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公 告
大足人大公(2015)13号
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决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会期半天。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公民旁听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一)旁听时间
2015年11月30日全体会议
(二)旁听地点
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会议室(五楼)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林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专项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七)人事任免;
(八)书面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中心)2015年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九)其他事项。
三、旁听人数及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旁听人数
本次会议确定旁听人员3名
(二)申请时间
2015年11月26日前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单位或村(居)委员会介绍信(需加盖公章),前往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05室)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本人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职业状况、联系电话。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商请有关单位审核后,确定旁听人员。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大足区或者户籍不在大足区但在大足区居住满一年,均可申请旁听会议。
(二)旁听申请被接受的申请人,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在会议前以电话方式通知确认。
(三)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配发旁听证和大会有关文件?;嵋榈碧炱颈救松矸葜ず团蕴ぐ词鼻┑浇牖岢?,并在大会专设的旁听席就坐。
(四)获准旁听会议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安排,认真参加旁听活动。如有违反者,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意,可以取消其旁听资格。
(五)获准旁听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六)未尽事宜,请向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咨询。
联系人:刘放
电话:43762963
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