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20-00003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2-12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各位人大代表:
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全区上下严阵以待、全力以赴,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够饕咔?,人大代表责无旁贷。为响应区委号召,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助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从防控大局。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统一协调指挥,全面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位代表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上下一盘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带头立足岗位,服从安排,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最前线去,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履行代表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各位代表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带头贯彻党委政府的各项防控要求,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的调度安排,积极发挥自身所长,主动参与医疗救护、小区监管、道口管理、社区服务、物资保障等具体工作。要坚决配合、协助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调查、检验、监测、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实施;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应当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活动;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不得食用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从疫情严重地区返足以及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服务管理,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从市外返足要严格遵守相关隔离观察规定,为身边亲朋好友做好示范,自觉扛起社会责任,与全区人民一起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三、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宣传引导。各位代表要发挥“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优势,积极主动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主动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主动向亲友和服务对象科普疫情防护知识。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积极劝导督促身边亲友、选民不聚会、少出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问候。要认真做好亲友、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工作,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谣言,自觉同不实不良言行作斗争,传播正能量、汇聚精气神,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一位代表一面旗,疫情面前显担当。全体人大代表要进一步行动起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弘扬法治精神,履行代表职责,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全区疫情防控加油助力,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应有智慧和力量!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