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21-00060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2-24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21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21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3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13日举行。
建议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设立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人??;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