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22-00061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11-01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第10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2〕第10号
(2022年10月31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陈任杰同志辞去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军、王大春、张攀、罗明吉、霍万中、刘丽、杨富源、吴腊梅、薛千勇、王晓冬、童强11名同志辞去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罗明吉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攀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丽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