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石刻?;ぬ趵?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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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记者 颜若雯)近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市首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解读称,该条例将进一步加强大足石刻文物?;すぷ鳎砗么笞闶搪糜?、文化等开发利用活动与保护的关系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划定了大足石刻的?;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并规定了具体?;ご胧炕舜笞闶套魑汤辔奈锏恼攵孕缘谋;ぃ员;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诳赡茉斐晌奈锇踩嫉男形髁私构娑?,强化了大足石刻文物?;すこ毯腿粘NけQ疃芾砉娣?。
其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大足石刻?;し段Щ蛘呓ㄉ杩刂频卮欧盼廴疚锘蛘咂苹低寥?、水系的行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大足石刻?;し段诳袒⑼课?、张贴、攀爬,或者以其他形式损坏文物或者文物?;ど枋?,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睢?/span>
条例还明确了大足石刻的管理体制,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足石刻保护工作的领导,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大足区政府负责大足石刻的保护、利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大足区政府设置的大足石刻?;す芾砘咕咛甯涸鸫笞闶痰谋;?、管理、研究和合理利用工作,大足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足石刻?;は喙毓ぷ?。
(原载2017年04月01日《重庆日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