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有力主持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等相关工作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应出席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光宗、李继刚、王大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苏一元、区法院院长王科,以及政府机关单位有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普通市民等90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足区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大足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大足区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大足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大足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的报告》《大足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大足区政府关于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表决任命谷穗等七名区法院工作人员新职务,表决任命蔡廷朝等200名大足市民为人民陪审员。张有力向谷穗等起七名区法院新任职人员颁发职务任命书,七人面向国旗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大足日报 记者邓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