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
(记者谭显全 通讯员沈秀梅)2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有力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相关工作。
据悉,2月10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自即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及时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疫情传播的隐患和风险,有权举报违反本决定的其他行为。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会议提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区、镇(街道)、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积极高效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提出,要及时向区委汇报,建议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决定》。同时,通过《大足日报》、掌上大足、大足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各镇街广泛宣传《决定》,切实提高《决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印发区人大常委会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倡议书,进一步动员人大代表支持参与配合防疫工作。把《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督导镇街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推动《决定》落地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适时听取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尹光宗、骆华、李继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陈仁杰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