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日”专题讲座
7月2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日”专题讲座,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副主任肖朝华、周虹、骆华、贺泽贵、印国建,区法院院长陈健,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室(中心、街道工委)负责人,以及各镇人大主席等参加学习。
活动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建平,从地方组织法的发展演变、地方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此次地方组织法修改的重点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的举行、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任期、职权、机构设置等内容,切实加深了大家对地方组织法的理解。
会议强调,《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深刻领会,在学习上“求深”;掌握运用,在工作上“求实”;广泛动员,在宣传上“求新”,切实学好、宣传好《地方组织法》,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授课全面系统、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分析,更有实践要求,为大家深入学习、认识理解、掌握运用《地方组织法》,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质效开拓了思路、深化了认识、提供了指导。(毛双 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