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三级人大代表参与“治水”
宝兴:三级人大代表参与“治水”
“河长制”工作当前在宝兴镇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为进一步深化河库环境综合整治,连日来,宝兴镇辖区69名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河、库、塘坝水源管理维护和治污行动中,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代表任“河长”
按照全镇统一工作安排,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皆需根据自身驻村情况及所属区域进行任务划分,负责各辖区河道、水库、塘坝等处巡查、管理和维护工作。
同时,各村人大代表中是书记或主任的,需担任“河长”,履行好“河长”职责,督促、劝导辖区企业、群众参与到“治水”中。
监督政府“治河”
今年以来,镇人大主席团充分行使监督权,督促政府开展好“河长制”工作。其中,共组织镇人大代表围绕清河行动、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9次。
同时,代表们还创新监督手段,在督查中运用电子设备拍摄“取证”,并及时将影像资料交由镇环保办进行调查处理,促进了污染治理的深入推进。
此外,镇人大主席团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政府传递群众呼声,提出建议50余条,有效助推了我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张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