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街人大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镇街人大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委
镇街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充分发挥好镇街人大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围绕“镇街人大履职现状,如何更好地发挥镇街人大作用”这个主题,2014年3至9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到部分镇街,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走访代表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镇街人大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区镇街人大在各级党(工)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促进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镇街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镇街人大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主要做法是:
(一)党委切实加强领导。我区各级党(工)委历来重视镇街人大工作,2011年新区人大设立时,区委十分重视镇街人大建设,一批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了镇人大主席和街道工委主任的岗位上,且全部担任了镇街党(工)委副书记职务。加大了人大主席岗位的交流力度,既增强了人大的工作活力,也提高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各镇街党(工)委将人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或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席团作用充分发挥。我区各镇人大主席团一般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镇人代会,坚持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对人代会的时间、程序、内容进行规范,使镇人代会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认真组织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和督促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使镇人大工作经常化。三是认真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督促办理代表建议等形式,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三)代表工作取实效。各镇街人大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区”代表主题活动为统揽,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努力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力求活动取得实效。全区建成27个“代表之家”,组建区人大代表专业小组5个,代表联系组27个,建立健全了代表接访选民、代表学习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经?;Mü橹硌芭嘌?,使代表掌握了应知应会的履职知识,提高了履职能力;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回选区走访选民,使代表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并能积极提出议案、建议;通过开展代表回选区述职,加强了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提高了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密切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评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基层站所的工作,使代表监督政府工作收到一定实效。各镇还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有的镇还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和组织代表活动有机结合,既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内容,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工作不断深化。区人大常委会把切实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作为工作重点。每年年初将年度工作要点印发镇街人大,指导镇街人大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镇开好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做到会前检查审定大会的程序材料,会中派员现场指导,会后跟踪联系;坚持邀请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定期组织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探讨有关问题;加强了对镇街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的培训,每年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同时积极协调设立了镇街人大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职级待遇,从机构设置和人员上较好地保障了镇街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社会氛围不浓。调查中,了解到镇街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认识。群众普遍认为,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镇党委,而对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缺乏足够认识,一些干部甚至有少数领导干部对这一点也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将属于镇人大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不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由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直接决定执行;部分从事人大工作的干部,特别是一些从党委、政府转任的领导同志,不能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感到手中无权,有一定的失落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有的镇街人大领导履职意识不够强,不善于积极主动的争取镇街党(工)委的重视和支持,影响了镇街人大作用的发挥;有的怕影响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不愿作为;有的对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思路不清,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履职程序和方式不规范,法定职权行使不到位。尽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赋予镇人大的13项职权实施到位的还很少,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是镇人代会会期短、不够规范。人代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选举、轻审议的现象,且会期往往较短,一般情况一天,有的甚至半天就开完了,代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意见;还有的镇人代会准备不充分,会议程序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二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不够有力。法律虽然赋予镇街人大的监督职权,但监督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还缺乏严格的运行程序,时?;岢鱿旨喽降乃嬉庑?、非规范性、监督乏力等现象,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影响监督实效。三是履行职责不到位。镇人大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绝大部分镇人大主席都直接地参与了政府具体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镇人大职能的发挥。
(三)代表履职能力不强,素质有待提高。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镇街人大履职的质量。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是一种“荣誉”,没有意识到人大代表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意识,在任期内从不发言,也不提任何意见和建议,成为“哑巴代表”、“挂名代表”和“举手代表”。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也较少,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提出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即使有时能够提出建议,其建议的质量也不是很高;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镇街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四)履职保障制度不健全,自身建设尚需加强。一是镇街人大活动经费缺乏保障。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都不固定经费来源,这就直接影响了镇人大活动的正???。二是在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由于体制的原因,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除非特别的事情,否则,一般不会参加,有的代表就是愿意参加代表活动,但代表所在的单位一般是不会单独安排时间给人大代表从事活动的。三是镇街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待遇上没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有职务的得不到很好的交流,无职务的难以得到提升,致使他们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利于镇街人大工作的开展。四是镇街人大机构不够健全,专职人员不足,有的镇街就是设立了镇街人大办公室主任一职,也是兼职的多,专职的少,存在镇街人大主席“光杆司令”、唱“独角戏”的现象。五是自身学习有待加强。部分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和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对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还不够熟悉,影响了镇街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镇街人大履职中普遍反映和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镇街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发挥好镇街人大作用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党(工)委要坚持党(工)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镇街人大工作的领导,把镇街人大工作纳入党(工)委工作的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积极支持镇街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使镇街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要配齐配强镇街人大专职主席,进一步加强镇街人大办公室的建设,配备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镇街人大要在工作中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努力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意志结合起来。
(二)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人大依法对政府实施工作监督,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因此,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镇街人大工作的难点。镇街人大要把握监督重点,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从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代表活动方式,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做到不越权、不失职,积极支持政府有效推进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并坚决执行。
(三)夯实代表基础,发挥代表作用。首先要把好代表入口关,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真正使愿意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代言、善于为人民代言、有较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学习,不断增强代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代表意识,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代表接待日、邀请代表列席会议、走访群从等制度,不断拓宽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四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使代表更加了解实情、参政议政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要坚持推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接受选民监督,促进代表认真履行职务。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人大工作。镇街人大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镇街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由于《地方组织法》对镇街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镇街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镇街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建议加强对《重庆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条列》的修订,一是对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明确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作为常设机构的地位,设立镇街人大办公室,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三是增设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委员3至5名。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要加强镇街人大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做好镇街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代表困难,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二要加强对镇街人大干部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时期镇街人大工作的需要。三要保证镇街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所必要的经费。要认真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将人代会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代表活动的有序开展。四要进一步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镇街人大开展工作作为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街)人大、召开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及办公室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联系和指导,提高镇街人大工作水平,发挥镇街人大作用。